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包头天和磁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0吨稀土永磁材料深加工项目(天和磁材厂区已建成设施及表面处理分厂新增的滚镀锌生产线和烤蓝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产业园区和稀土新材料深加工基地
建设单位: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天和磁材厂区五分厂和后加工二厂厂房内已建成设施,新增的燃气锅炉,表面处理分厂B3厂房新增的滚镀锌生产线和烤蓝生产线,及配套公辅设施环保治理措施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5日-2021年2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甘梅
联系电话:0472-5223562
邮箱:project@thmagnetics.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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