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内容
一、依据
我单位拟进行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已编制完成了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 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华泰瀚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天和磁材厂区已建成的一分厂、六分厂、氢碎车间、熔炼车间及后加工二厂增设高性能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生产设备,具体包括连续烧结炉、连续时效炉、连续真空速凝炉、氢碎炉、全自动气流磨、全自动压机、机加设备等。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 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 3 月 2 日至 2022 年3月 15日止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TAaKSnrSHode-VU_osX6Q (提取码:rqa6)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sD5YjfF5PNtRJp8V7oR8A (提取码:8jzs)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70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甘梅
联系电话:0472-5223562
邮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3月2日